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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高炮制作是按照什么原则进行的?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3/11/1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安徽高炮制作时很多企业进行户外宣传的必须方式之一,户外高炮广告模式具有覆盖面广,性价比高的特点,并且一旦建设起来就可以使用很长时间,这是其他的户外广告形式无法比拟的优势。

  但是高炮广告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建设的,在建设高炮的时候要遵循下面的原则:

  1、尊循上下平齐、左右相接、厚度一致、亮化配套的原则。

  2、设置在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牌、标语牌要在人行道的外侧,指示牌、灯箱不得逾越慢车道外侧。无慢车道的不得逾越人行道内侧。

  3、不得遮挡建筑物或居民生活采光,门头招牌、牌匾在设置时要低于楼上阳台下檐10厘米。下檐与卷闸门盒的底部平齐。

  4、各种户外广告都要装置亮化设施。

  5、广告牌、霓虹灯破损、不完整的要及时修复。

  6、经批准设置、发布户外广告的设置、发布单位要按批准的项目、内容、形式等,规定的期限内设置完成,设置的户外广告中须明显标出设置单位名称。

  7、设置于隔离栏上的广告牌,其高度不得逾越隔离栏的上沿。

  8、平行式招牌突出墙面的距离不得超越0.5米,应与建筑物相协调,服从建筑物外形景观。

  9、悬挂于空中的广告牌下沿至地面的高度在车行道之上不低于5米,人行道之上不低于2.5米。不得将广告牌置于人行道上,影响行人通行。

  10、与建筑物外墙垂直的招牌、霓虹灯、灯箱顶部不得逾越建筑物檐口高度,底部离地面净高不得小于3米。招牌外缘离建筑物外墙极限距离不得超越1.5米,同时其支架要进行隐蔽化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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